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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金融大厦始建于1985年,占地28.6亩,外形呈X,地上13层,地下1层,高度为48米,1989年投入使用。据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靳云搏介绍,当年金融大厦是由包头市建工局牵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中国银行包头分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建设的,并供其使用,称为金融大厦。
大楼定向爆破前,工程技术人员采用人工及风镐自上而下切割建筑物,使大楼东西两翼(V形)与大楼主体部分(中楼)之间形成宽度不小于2.5米的缝隙,整个大楼已分为三个独立部分。通过延时定向控制爆破技术,使得大厦按照中部—东翼—西翼的顺序分别倾倒解体。据了解,这次爆破拆除工程预计使用普通炸药800公斤,20秒左右完成爆破。
这座26年的地标性建筑爆拆工程在包头历史上尚属首次,取而代之的是投资约15亿新建的包头文化金融广场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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