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苇湖梁电厂180m烟囱和两座90m冷却水塔成功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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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企业与爆破作业人员

4.2 爆破企业与爆破作业人员
4.2.1一般规定
4.2.1.1 从事爆破设计、施工的企业应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对其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1.2 爆破企业应按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从事设计和施工的企业,应取得双重资质。
4.2.1.3 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4.2.1.4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承接爆破工程的设计、安全评估、施工和监理工作。
4.2.1.5 爆破企业、作业人员及其重要爆破工程均应投购保险。
4.2.2 爆破设计单位
4.2.2.1 承担爆破设计的单位应符合下述条件:
    持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破设计证书”;
    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其经营范围包括爆破设计;
    有符合规定数量、级别、作业范围的持有安全作业证的技术人员;
    有固定的设计场所。
4.2.2.2 “爆破设计证书”应标明允许的设计范围及在各范围内承担设计项目的等级(一般岩土爆破,硐室爆破X级,深孔爆破X级,拆除爆破X

级,特种爆破等);只限在本单位使用,不允许转借、转让、挂靠、伪造,不允许超越证书许可范围承担业务。
4.2.2.3 承担A级、B级、C级、D级爆破设计的单位,应符合表2中相应条件;承担不属于分级管理的爆破工程设计的单位,应符合表2中D级所列

条件;承担特种爆破设计的单位,应有两项以上同类设计的成功业绩。
表2  承担A、B、C、D级爆破工程设计单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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