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苇湖梁电厂180m烟囱和两座90m冷却水塔成功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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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审批及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4.6  设计审批
4.6.1 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设计,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准开工。
    矿山常规爆破审批不按等级管理,一般岩土爆破和矿山常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由单位领导人批准。
4.6.2 合格的爆破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设计单位的资质符合规定;
    承担设计和安全评估的主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及数量符合规定;
    设计方案通过安全评估或设计审查认为爆破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
4.6.3 设计审批部门应在15d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报批单位。
4.7  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4.7.1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7.2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有滑落危险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5.8.1.3规定时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4.7.3 露天、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

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风力超过六级,浪高大于0.8m时,水位暴涨暴落时。
4.7.4 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应按4.3.8和4.6.3的规定执行。
4.7.5 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4.7.6 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开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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