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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填塞
5.2.11.1 填塞工作开始前,应在导硐或小井口附近备足填塞材料。
5.2.11.2 填塞料宜利用开挖导硐和药室时的弃渣,或外挖碎块石土;不应使用腐殖土、草根等比重轻的材料。
5.2.11.3 平硐填塞,应在导硐内壁上标明按设计规定的填塞和长度。
5.2.11.4 填塞时,药室口和填塞段各端面应采用装有砂、碎石的纺织袋砌,其顶部用袋料码砌填实不应留空隙。
5.2.11.5 在有水的导硐和药室中填塞时,应在填塞段底部留一排小沟,并随时注意填塞过程中的流水情况,防止排水沟堵塞。
5.2.11.6 小井填塞,应先将横硐部分按平硐填塞要求进行填塞。
5.2.11.7 填塞时,应保护好从药室引出起爆网路,保证起爆网路不受损坏。
5.2.11.8 填塞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填塞质量。填塞完毕,应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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